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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雄分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专题宣贯培训

2025-04-18 10:35   作者:周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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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动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4月17日京雄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专题宣贯培训。分公司领导班子、各部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一线安全办事员,机关全体职工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是响应集团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控风险隐患”的总体要求,旨在通过系统学习《办法》重点修订内容,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边界,规范事故预防与责任追究机制,为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培训会上,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人围绕《办法》核心内容,结合分公司实际,对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一是介绍了该《办法》的总则与适用范围,着重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覆盖分公司全体职工。二是介绍了责任追究情形与分类。详细解析了“非事故类失职行为”和“事故类责任”的界定标准,通过结合典型案例说明隐患未整改、事故迟报瞒报等行为的严重后果。三是讲解了处罚措施与执行标准。按照不同类别,逐级分层式讲解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党纪追责,并重点解读事故等级对应的处罚力度。四是对从重、从轻及免责情形逐一剖析,结合分公司实际作业场景,剖析“拒不整改”“主动消除危害”等典型情形,强调其对责任认定的重大影响。同时,通过历史安全责任事故案例分析,以案为鉴,警示职工安全生产无小事。

培训强调,分公司将严格对照《办法》要求,强化日常检查与考核,确保“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入人心,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助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各单位要加强进一步的宣贯培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牢“红线意识”,深刻理解《办法》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将日常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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