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1项目地点:保定。
2.1.2项目概况:对公司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外包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进行电子档案数据保存,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案卷质量,更好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档案信息。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本次档案整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公司档案整理服务采购,包括公司2018-2024年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进行整理、数字化加工,并保存电子档案数据。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准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文书档案整理 | 按照国家档案局、河北省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者行业习惯执行。文书档案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 9500 | 件 |
2 | 收发文打印 | 按照档案归档标准,对办公系统中的文件进行A4彩色打印(含耗材)。 | 125000 | 页 |
3 | 档案扫描 | 文书档案:彩色JPG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 142500 | 页 |
4 | 档案著录 | 归档文件目录等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的标准执行著录、校对、保存等。 | 9500 | 条 |
5 | 档案盒 | 按国家档案局标准订制。 | 600 | 盒 |
6 | 档案盒打印费 | 按国家档案局相关要求,对档案盒脊、封面进行打印,装盒并上架。 | 600 | 盒 |
7 | 制作条目数据库 | 按档案管理类别建立条目数据库并将数据对应转入。 | 1 | 批 |
8 | 制作备份盘 | 将条目和原文制作2套数据备份盘。 | 1 | 批 |
9 | 电脑硬盘 | 1TB,用于档案扫描、备份等。 | 3 | 块 |
10 | 会计档案整理 | 区分会计档案种类、年度、保管期限,排序,盖档号章,编制打印目录,装盒会计档案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计[1998]32号和《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39—2008。 | 240 | 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月 9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9 月 13日17时 0 分,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hbgs.cloud/)”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9月3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网站”、“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雄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白沟新城京雄监控中心
联系人:孙叶藤、孙小妹
电话:0312-56772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系人:张德祥、张光磊、张宁
电话:15200028108、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取得区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档案馆)颁发的档案管理机构备案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18万元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档案整理服务(含数字化加工)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档案整理服务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档案管理师 近3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18万元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档案整理服务(含数字化加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金额累计较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表中的合计金额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 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实施方案: 30分 业 绩: 10分 项目负责人: 1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 5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将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n1=0,n2=0。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n1=1,n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不适用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截图并更新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实施方案 | 30分 | 整体服务方案 | 10分 | 方案详细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8-10分; 方案较完善的得6--8分; 方案一般的得6分; |
项目质量、安全、保密控制措施 | 10分 | 服务质量、档案涉密性保证措施科学、合理, 保障有力, 可行性强,投入设备先进的得8-10分; 服务质量、档案涉密性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保障较有力, 可行性一般,投入设备较先进的得6-8分; 服务质量、档案涉密性保证措施一般,保障一般,基本满足要求,投入设备一般的得6分; | |||
项目进度控制措施 | 5分 | 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安排科学合理,明确技术人员分工,每个阶段把控力度高,优于项目实际要求的得4-5分; 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安排较合理,能够明确技术人员分工,每个阶段把控力度较高,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3-4分; 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安排一般,未明确技术人员分工,每个阶段把控力度一般,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3分; | |||
后续服务方案 | 5分 | 方案详细完善的得4-5分; 方案较完善的得3--4分; 方案一般的得3分。 | |||
2.2.4(3) | 评标价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50;E1=0.6;E2=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 20分 | 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项目负责人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6分,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注:1、第2.2.4(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1)项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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